平顶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现就平顶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编号:PZC2011-3721Ag-21699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购置
3.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行业相应的经营资质,其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人民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并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3)必须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4)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行业相关资质;
(5)满足政府采购法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要求。
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1月11日的工作时间均可购买
(北京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凌云路凌云宾馆B座601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纸质,不提供电子文档),邮购需另加50元,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一并提交(以现金,电汇等形式)
5.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1月15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凌云路凌云宾馆B座60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平顶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代理机构: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地址: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凌云路凌云宾馆B座601室)
标书款汇款地址: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汇款银行:建设银行平顶山分行 帐号:41001551611050201696
7.其他应说明事项:
购买文件时需携带“投标人资质要求”中涉及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件。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须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8.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平顶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