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关于新安县公安局治安卡口图像监控系统项目的招标公告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1]286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新安县公安局治安卡口图像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11]436号。
二、招标项目:新安县公安局治安卡口图像监控系统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并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办法:免费登记领取。本次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
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1-11-15 09:30: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地址: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2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齐先生 0379-63212635 63205572(传真)
七、户 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银行高新支行
账 号:7340102010900324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