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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治安监控设备的采购公告

2011-10-26 来源:浙江宁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和《象山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综治中心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2011XSZFCG209G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综治中心监控系统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其它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恕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无资质单位的挂靠)。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汇票、支票)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参加投标的交纳)。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现场购买;(2)网上下载

  注:网上下载的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于开标之前交至采购科二。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www.xsbm.gov.cn/zbtb、http://www.nbzfcg.cn/)。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0月25日至2011年11月9日,每天8: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9、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峰西路161号)。

  10、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1月10日14时00分整(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2011年11月10日14时0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小厅公开开标。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2、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丹峰西路161号)。

  13、温馨提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注册,否则无法签发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张海敏                  电话:0574-65733022

  邮  编:315700              传真:0574-6573306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南路269号)   帐号:39-7030010400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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