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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电子警察、电视监控后台及识别系统竞争性谈判采购

2011-10-27 来源:湖北政府采购网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竞争性谈判公告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电子警察、电视监控后台及识别系统竞争性谈判采购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受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委托,就其电子警察、电视监控后台及识别系统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WHZC-2011-159C(133)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电子警察、电视监控后台及识别系统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
电子警察、电视监控后台及识别系统。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3、预算控制价:
贰佰伍拾万元(2,500,000.00元)
三、投标供应商必要资格条件:
参与谈判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能提供相应货物和在本地提供相关服务的制造商及代理商。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2、投标人具备省级以上职能部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投标人应具备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提供设备制造商
的正式专项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如为外地公司,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相关证
明文件(注明地址、联系方式和联系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5、2007年以来,有类似小型机或存储的供货业绩(附有效合同、中标通知书
(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并且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
7、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财务、技术、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能力,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指导完成安装调试等。
四、谈判事项:
1、谈判文件发售:北京时间2011年10月27日2011年11月3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携带报名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计算机系统集成证书、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业绩合同、厂家授权书(原件)),以上资料应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以及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到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进行资格预审后再领取谈判文件。
2、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13日下午17:00时整。
3、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办公室
4、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14上午9:30时整开始谈判。
5、谈判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会议室。
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联系人:张亮      联系电话:15827188868
集中采购机构: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二雅路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 系 人:操炯 张灵
联系电话:(027)83080903 
    真:(027)83891785
电子信箱:dxhcgzx@163.com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投诉联系人:向惠荣    投诉电话:(027)85730965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201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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