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单位应在四川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
2、必须有实施项目所必需的施工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单位应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安装、维修、运营壹级资质。
7、投标单位应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8、投标单位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9、2008年以来类似工程业绩成功案例。
10、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类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已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资质证明文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1年1月至6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加盖社保局鲜章)。
11、投标人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转包;若中标公司无防雷施工资质允许将防雷项目一次分包给具备防雷资质的公司。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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