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受日照经济开发区教育局的委托,就其笔记本电脑及多媒体设备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联 系 人:高明
单位地址:日照市连云港路58号 联系电话:0633-3600056
二、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日照市五莲路(广电大厦北)
联系 人:郑烁� 王超 赵瑞琪
联系电话:0633-8011869 15315938292
传 真:0633-8011869
E-mail:luqiaozhaobiao@126.com
开户单位: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日照银行新市区支行
帐 号:371400201090004588
三、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笔记本电脑及多媒体投影设备
项目编号:SDRZK2011-039
项目内容:本项目共分两个包,第一包:笔记本电脑;第二包:多媒体设备。本次采购设备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投标人不得对所投的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若投标人所投产品(笔记本电脑、投影机)不是投标人自身所生产的,则必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4.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时间:2011年10月31日起至11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日照市五莲路(广电大厦北)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三楼招标部。
3. 售价:150元/包,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汇至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1年11月22日14:00—14:30(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在日照市东海饭店(日照市黄海二路59号)二楼第二会议室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日期
2011年11月22日14:3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日期、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于2011年11月22日14:30在日照市东海饭店(日照市黄海二路59号)二楼第二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
日照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XXXXXX有限公司因到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参加XXXXXXXXXXXX投标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我公司在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XXXXXXXXXX(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说明:
1、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为申请日期前推三年的日期,例如:申请日期为2011年10月10日,该日期应为2008年10月10日至2011年10月10日。
2、申请查询单位需携带以上申请函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各一张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二楼预防科进行查询,地址:日照市连云港路62号,联系人:李明,联系电话:0633-3011956。
201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