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显示器采购项目(GDC-20111027144100001)网上竞价公告
公告日期: |
2011-10-28 08:27:17 |
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显示器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GDC-201110271441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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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 委托,
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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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日期: |
2011-10-28 08:27:17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 |
截止日期: |
2011-11-02 08:27:17 |
联系人: |
招瑞玲 |
送货地点: |
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83号 |
联系电话: |
020-81103623\81103622 |
到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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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 |
联系邮件: |
FW81103626@163.COM |
剩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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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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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1.为保证商品质量,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惠普、联想、索尼、方正品牌该类型产品协议供货资质。 2.供应商报价中要包含产品全部的配件、运输、税费等全部费用。 3. 严格按照我方要求的标准供货,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厂家未开封的原装正品,若提供的是假冒伪劣产品,全额退款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原厂三年保修,免费上门服务。当用户需要上门服务时,供应商能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快速到达现场。 5.为保证送货和维修及时,本次竞价限本地供应商和在本地有销售或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参与;货物应由供应商派人送货到我单位,不得使用快递或者客户自提等方式发货。 6.明确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须于3工作日内送货到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83号广州海关。 7.中标后,中标单位需派员到我单位,现场提供验货、粘贴固定资产标签等服务。 |
需求附件: |
2011102714413017918.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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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基本描述 |
液晶显示器(LCD) |
惠普22寸液晶 |
LA2205 WG |
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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