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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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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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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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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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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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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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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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政采招[2011]10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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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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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日16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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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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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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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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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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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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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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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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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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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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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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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
包的描述: |
单反数码照相机 数量75套 |
该包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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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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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发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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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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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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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发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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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区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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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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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3日10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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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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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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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3日10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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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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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答疑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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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答疑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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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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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成都市公安局
地址: 成都市文武路153号
联系人:赵�祺
电话:028-86407200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
联系人:付博一、陈颖
联系电话:028-86271454、8677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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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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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成都市公安局委托,拟对成都市公安局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潜在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成都市政采招[2011]107-1号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
三、成都市市级政府采购用款计划表编号:20111616
四、招标内容:单反数码照相机 数量75套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货物进行投标,并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见“第三章”。
五、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 若投标人投标产品不是自己生产的,则必须提供其投标产品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说明:同一生产厂商不同型号的机型可以向多家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如同一生产厂商同一型号的机型向两家及两家以上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的,则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如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则其他投标人的生产厂商授权书无效,以此类推);
3) 若投标人注册登记地不在成都市,则在成都市应有注册的分公司,且分公司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1月2日至8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
八、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售标室(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221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首先登录成都政府采购网(http://www.cd-procurement.gov.cn),进入项目采购公告,"点击申请购买标书",填写售标登记表并提交;
2) 打印售标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3)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加盖公章的售标登记表。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3日上午10:00。投标文件须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开标地点: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开第三开评标室(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203室)。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成都市公安局
地址: 成都市文武路153号
联系人:赵�祺
电话:028-86407200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
联系人:付博一、陈颖
联系电话:028-86271454、8677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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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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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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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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