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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新台址会议室系统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2011-11-0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日期:2011111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工艺技术办公室委托,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对中央电视台新台址会议室系统设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2011-B0708-A-178;招标编号:0708-114107RDF041

2. 本项目分为2个包,各包采购内容如下:

包号

设备名称

备注

1

会议室系统设备及周边-其他周边设备

具体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技术要求

2

会议室系统-影院及周边设备

注:投标人必须独立对一个完整的包进行投标投标人不得仅对包内的部分内容投标;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3.  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第一包:

1) 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 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含)1000万元,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4) 必须将总部设在北京或在北京有分支机构,能及时提供售后服务;

5) 必须具有全面的质量保证与控制体系,具有ISO9000系列认证;

6) 必须具有所投产品主要设备原制造厂商的正式授权书原件;

7) 投标人不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8) 投标设备须为行业内国际著名品牌;

9) 必须保证提供的产品不涉及任何有关知识产权等问题的法律诉讼,如果发生诉讼,投标人必须承担所有相关的法律责任及诉讼费用。

第二包:

1) 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 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含)1000万元,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4) 必须将总部设在北京或在北京有分支机构,能及时提供售后服务;

5) 必须具有所投产品主要设备(数字电影放映机、数字影院服务器)原制造厂商的正式授权书原件;

6) 投标人不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 投标设备须为行业内国际著名品牌,为原制造厂商成熟稳定且技术先进的产品(非OEM产品);

8) 必须保证提供的产品不涉及任何有关知识产权等问题的法律诉讼,如果发生诉讼,投标人必须承担所有相关的法律责任及诉讼费用。

4.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111120111120每天(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和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在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一号四川大厦西楼)2102B房间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如需邮寄另加100元的邮资费用,邮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问题由购买标书人自己负责,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任。售后不退。

联系人:杜予京先生   

联系电话:010-68991545

5.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111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一号四川大厦西楼2801会议室,并须附有不低于投标金额1%的投标保证金,以招标代理机构为承受人。

6.  兹定于201111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 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一号四川大厦西楼2801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楼

联 系 人:李宣、赵鹏

电    话:010-6899182068991402

 传    真:010-6899139868991723

 账户名称: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开户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

 邮      编:100818

 帐      号:000 595 1809 1001

 行      号:1041 000 000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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