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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旅游园林局的大风歌广场背景音乐喷泉工程

2011-11-03 来源:江苏徐州建设

 

招标人: 沛县旅游园林局  
工程名称: 沛县旅游园林局的大风歌广场背景音乐喷泉工程    
工程地点: 沛公路南侧      
项目批准机关: 沛县发改委
资金来源: 国有
招标代理机构: 沛县建都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开始时间: 2011-11-8 9: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11-11-8 17:00:00
报名时间备注: 每日11:30-14:30为午休时间,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 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报名处
联系人: 董道春
联系电话: 0516-89648809
公告发布日期: 2011-11-2 10:02:00
公告结束日期: 2011-11-8 17:00:00
公告详细内容:

    沛县大风歌广场背景音乐喷泉工程(二次公告)

 

一、沛县旅游园林局的大风歌广场背景音乐喷泉工程已经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二、  沛县建都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背景音乐、喷泉、强弱电缆铺设,约800平方米

 

1、工程名称:沛县大风歌广场背景音乐喷泉工程  

 

2、工程地点:  沛公路南侧              

 

3、工程综述:投资约320万元

 

4、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6、工    期;50日历天
7、工程质量:合格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中国喷泉水景委员会颁发的喷泉设计甲级及施工壹级资质;(2)机电安装贰级;(3)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合格证;
3、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机电安装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4、首次来沛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经办人、项目经理、施工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 、投标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无行贿受贿证明。
6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但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陆万元。收 款 人: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沛县中行;   开户账号:50565508091001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沛县建设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六、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证、;

 

5、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8、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单项工程承接核准手续;;
 9 、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10 、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11 、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12  、未在沛县施工过的投标单位(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提供本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沛县施工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参加投标报名活动,否则招标人予以拒绝;
13 、未在沛县施工过的投标单位(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提供经办人、注册建造师、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上岗证》,《上岗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名称;
    以上资料除提供原件外,并在报名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和副本壹份中分别装订复印件壹套。投标单位必须保证提供资料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七、请投标申请人于2011年 11月 2日至2011 年11 月8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凭本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到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正阳路20号市政公司五楼),购买截止时间至2011 年 11 月 8日 17 时。
八、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1年 11 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 ―17:00到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正阳路20号市政公司五楼)报名及校验原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九、投标人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十、其他:
1、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的,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沛县旅游园林局               沛县建都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有志                联系 人:董道春        

 

联系电话:0516-89673682        联系电话:0516-89648809

 

                      2011年11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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