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网络出口设备、录播系统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委托,现就网络出口设备、录播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1]-415号-D\E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D网络出口设备:万兆网络出口设备1套,出口负载均衡交换机1套
项目E录播系统:课件实时录制系统2套,课件非线性编辑系统1套,图像定位GPS系统2套,智能导播系统(高清型)2套,资源管理系统1套。
录播系统硬件配件部分(如果所投录播系统其功能实现不需要以下硬件中的部分设备,投标时可以免去。资源管理服务器1台,计算机 3台,交换机2台,投影机2台,功放音响2套,电子白板2套,摄像机 4台,全场景混音器2台,吊麦 12个
无限话筒3个,录播中控2台,录播讲台2台,录播触摸屏4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下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件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营范围须符合各相应标段货物所属行业)。
1.项目D: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最新年检过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注:省外企业或驻豫机构参与投标的还需满足下述要求的“河南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对省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企业资质进行备案的通知”。
2.项目E: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最新年检过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其它要求:
3.1投标人无不良投标记录,近五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未被列入黑名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注:上述两个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出售事宜: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1年11月3日起至2011年11月1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止,每天9∶00 至11∶30,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2号院经五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河南机电学校实训楼南503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购买或电汇邮寄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300元人民币(不含图纸),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联系人:薛旗 联系电话:0371-68267685 68267664
标书编制负责人:吴頔 田群涛 68265316
传真: 0371-68265882
收款人: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371903102310201
开户行:招商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5日 9∶30。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2号院经五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河南机电学校实训楼南504室)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3日
温馨提醒
各潜在投标人请尽快按照豫财购〔2010〕26号有关文件要求办理供应商信用评估报告手续。
文件内容网址: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enan/zcfg/sjfgzd/webinfo/2010/12/1293442178369899.htm
河河南省信息产业厅
关于对省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企业资质进行备案的通知
省外有关企业及驻豫机构:
为规范河南省信息化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企业的监管和服务,保证信息化工程施工和后续服务质量,依据《河南省信息化条例》(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结合我省信息化建设实际,决定对来豫参加信息化工程施工建设和招投标的省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企业进行备案登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凡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信息化工程咨询、设计、开发、安装、施工、监理、主要设备供应等建设活动和参与信息化工程招投标等活动的企业和其它机构。
二、备案要求
(一)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
备案企业应提供以下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2、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
4、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备案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5、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其复印件其中一级资质不少于4本,二级资质不少于2本
6、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其中一级资质不少于10本、二级资质不少于6本)
7、企业驻豫分公司或办事机构营业执照或其它法定机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8、分公司或者办事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9、分公司或者办事机构自购办公用房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复印件
10、在豫未设立分公司或办事机构的企业应提供与河南省合作单位或者授权代理商、分销商的相关法定文件资料
(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2、企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临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4、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师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及复印件(不少于4本)
5、企业驻豫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其它法定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6、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7、分支机构自购办公用房或租用房相关证书、协议、合同复印件
(三)IT产品供应商驻豫机构
1、驻豫机构营业执照或法人办事机构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机构法定负责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3、企业主要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和认证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产品进入国家或者省级政府采购目录证明材料
5、企业在豫主要分销商、代理商相关资料
6、其它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备案实施
省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以及IT产品供应商等企业应当主动办理备案手续,配合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做好备案登记工作。
四、备案地址
郑州市花园路36号信息大厦2206室(河南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李丽 王向阳
电 话:0371—65509821、65938315
网 址:http://www.itha.gov.cn
电子信箱:E—mail:xxtghc@126.com
邮政编码:450008
附件:备案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