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依据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格尔木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自动化及其他办公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自动化及其他办公设备项目
二、招标文件编号:格政采字(GC公)2011—09
三、招标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须持有营业执照、自身实力能够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具备投标的基本条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8、投标人应遵守国家、青海省有关法律、法规。
四、
采购设备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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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台式电脑 |
笔记本电脑 |
A4彩色激光打印机 |
A4激光打印机 |
A3激光打印机 |
复印机 |
四合一传真机 |
扫描仪 |
投影仪 |
照相机 |
录音笔 |
望远镜 |
GPS定位仪 |
移动电话 |
称重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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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
40 |
14 |
2 |
25 |
2 |
7 |
13 |
4 |
2 |
7 |
5 |
3 |
2 |
1 |
5 |
1 |
规格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标书。
五、标书购买时间:2011年11月7日起至2011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公休、节假日除外)。每份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现金支付,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六、标书购买地点:格尔木市政府采购中心(格尔木市江源中路66号格尔木市财政局二楼)
联系人:常振 马玉秀 联系电话:0979-8418264
邮箱地址:gemszfcgzx@163.com
购买标书时请持有关资质原件及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9日下午3:00时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地点:市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格尔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