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广播电视中心场地配套及景观改造工程
施工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东河国资政采 [2011]181号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广播电视台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海宁路253号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河口区河庆路175号
工程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广播电视中心场地配套及景观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所有工程,包工包料,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
工程规模:本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发改局以东河发改发[2008]019号文件对东营市河口区广播电视中心场地配套及景观改造工程进行立项。河口区广播电视中心工程建筑面积约9179平方米,总占地面积48亩,建设主要内容有中心主楼、演播厅、发射机房和发射塔等,本工程主要包括场地配套及景观建设一期工程,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年度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投资概算:本工程投资概算为人民币430万元。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工程地点:位于河口区河兴路以北、海河路以西。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标建造师资质证书、建造师身份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东营市以外的投标企业另须提供2011年度外埠企业进入东营市施工资质验证证明和验证申请表、河口区外企业必须提供河口区2011年度备案登记表、省外企业需提供入鲁许可证、河口区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河口区以外由东营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到河口区清欠办盖章确认)、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由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地点: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联系电话:0546-3012322/3012325/3012327)】及复印件一份。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同时购买招标文件,交纳图纸押金领取施工图纸。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发售时间:2011年11月4日至2011年11月10日16:00时前(正常上班时间)。
发售地点: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河口区河庆路175号开元大厦二楼)。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及投标保证金:投标企业报名资格预审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开户行:山东东营河口农村合作银行开发区支行,账号:9050105100842050000568,账户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七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46)3631059 13963372256
传真电话:(0546)3631059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监察局、审计局、发展和改革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二0一一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