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为所报产品的厂家或合法经销商,从事此类产品生产或经营时间三年以上的合法企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IT类产品的投标商在我地(我县或雅安市)应有售后服务点。未在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收复印件(需加盖鲜章)一份;
2、验机构代码副本原件,收复印件(需加盖鲜章)一份;
3、验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收复印件(需加盖鲜章)一份。
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按时年审,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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