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五家渠市新华苑小区(三期)配套商业楼消防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农六师发改委以市发改发【2011】30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天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农六师五家渠市
计划工期:2011年11月28 日至2012年6月20 日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建筑面积42840.97m2,综合楼施工图范围内的消防专业工程。
工程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以上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报名时间:2011年11月8日至2011年11月1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30时至13:30时,下午14: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五家渠市青湖映象小区7号楼一单元401室报名。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的资料为: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疆备案登记册(外地企业)、拟选派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以及业绩证明材料、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以上证件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所有证件及资料必须携带原件确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都可在新疆吉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天新房地产开发 代理机构:新疆吉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地址:五家渠市人民南路781号 地址:五家渠市青湖映象小区7号楼恒祥大厦3楼 一单元401室
邮编:831300 邮编:831300
联系人: 杨辉 联系人:李艳芳
电话:0994-5678014 电话:0991-8896965、0994-5673117、18999952857、13565876619
传真:0994-5678000 传真:0991-8896965
电子邮件:1435073122@qq.com 电子邮件:4462531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