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电视台的委托,对广东电视台七楼西演播室高清改造及国际频道高清演播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1162HG405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电视台七楼西演播室高清改造及国际频道高清演播室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
四、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1、项目内容:七楼西演播室高清改造及国际频道高清演播室建设(本项目共分五个包,详见下表)
包号 |
包组内容 |
备注 |
一 |
国际频道高清3讯道演播室视频系统周边及集成 |
包二、包三、包四分为A、B两个部分,其中A部分为七楼西演播室采购项目,B部分为国际频道演播室采购项目。 |
二 |
音频系统集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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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灯光系统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和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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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摄像机云台及脚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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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摄像机云台及气压升降台 |
2、用途:(1)对七楼西演播室系统进行高清化改造,组建3讯道高清晰度数字电视直播系统;(2)将现有的七楼北标清演播室视音频系统整体搬迁至原百业信息使用的演播室;(3)在七楼北演播室位置搭建全新3讯道高清晰度数字电视直播系统作为国际频道节目制作与新闻直播使用。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若非所投主要产品的制造商,则须是所投主要产品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或具有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须为原件);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
请携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文件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11月8日起至2011年11月2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123号城建装饰大厦601房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9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123号城建装饰大厦601房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11月29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123号城建装饰大厦601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020-83592216 电话:
传真:020-83595411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麓景路123号城建装饰大厦601房 联系地址:
邮编:510091 邮编: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 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