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就政务服务中心会议系统设施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编号:LHZC(2011―32谈判)。
二、项目名称及数量:政务服务中心会议系统设施1套。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具有本地化公司(网点)可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证件: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组织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未能亲自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从2011年11月8日起至2011年11月12日止(包含双休日);报名时需要带相关资质文件进行资格预审。
五、报名地点: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临河区财政局办公楼一楼113或115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联系人:常志强、姚晓琳。
八、:联系电话及传真:0478―8319737 ; 传真:0478―7901901。
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