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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公安局办案技术装备(摄像器材)询价公告

2011-11-09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就巩义市公安局办案装备(2包:摄像器材)项目废标后重新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巩义市公安局

二、采购编号:巩财采【2011922

三、采购物品:

2包:办案技术装备

四、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报价表

五、投标须知

1、投标人于201111136时前以电子文档方式报名,报名表包括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法人代表等内容,邮箱主题注明“巩义市公安局技术装备项目报名”,接受报名电子邮箱:gyscgzx@126.com

2、投标人应于20111114300前在财政局701室办理签到手续并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现金)。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1011141500,在巩义市财政局6楼会议室开标。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本次采购不出售询价采购文件,投标人可上网查看并下载本询价文件。投标方应用A4纸打印投标文件一正二副装入一个文件袋,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如对本采购文件有异议的请与报名截止日前,将质疑文件以传真方式发至巩义市采购中心,接受传真电话:0371-64362571

6、本次采购中介机构不收代理费用,评审费用由采购人代垫成交人承担。

六、投标文件内容

1、报价单(报价为含税价,包括运费及其他各项相关费用的最终成交价格);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以及企业近两年内的相关类似合同复印件等(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投标文件除原件由被委托人携带备查外,其他应装订后密封装入投标文件袋内,密封条上应注明2011111415时前不得开启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时由询价人员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进行查验。

七、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属无效投标:

1、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2、没有提交相关资质证件原件。

3、高于采购人预算价的。

八、评标原则:本次询价为一次性报价,经询价小组评定后,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前提下价格最低者成交。

九、联系电话:采购中心0371—64362571  巩义市公安局   13803828019

附件:报价表

 

                  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118

                         

巩义市办案装备采购明细表(2包)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金额

1

摄像器材

JVCGZ-HD320 JVCGZ-620索尼HDR-XR160E

27

 

 

2

专业摄像机

SONYDSR-PD198PDVCAM

1

 

 

3

刑事照相三角架

 

1

 

 

4

合计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人(签名)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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