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灵隐管理处(杭州花圃)等14家单位照相机、摄像机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11-11-09 来源:浙江杭州政府网
下载杭州市园林文物局灵隐管理处(杭州花圃)等14家单位照相机、摄像机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就“杭州市园林文物局灵隐管理处(杭州花圃)等14家单位照相机、摄像机采购项目”进行网上公开询价。具体如下:
  1、采购编号:HZZFCG-DB-2011-105
  2、项目名称:杭州市园林文物局灵隐管理处(杭州花圃)等14家单位照相机、摄像机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杭州市园林文物局灵隐管理处(杭州花圃)采购相机两套(标项一);西湖风景名胜区钱江管理处采购相机七套、摄像机一套(标项二);杭州市居民身份证服务中心采购摄像机一套(标项三);中国茶叶博物馆采购摄像机一套、相机两套(标项四);杭州市第三医院采购相机一套(标项五);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相机五套(标项六);杭州市党员干部远程教育中心采购镜头两套(标项七);杭州市劳动大楼后勤保障中心采购相机一套、摄像机一套(标项八);杭州市市郊公路管理处采购摄像机两套(标项九);杭州市西湖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采购相机一套(标项十);杭州市规划局下城规划分局采购相机一套(标项十一);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采购相机四套、摄像机两套(标项十二);拱墅职业高级中学采购摄像机一套(标项十三);杭州市滨江医院采购相机十套、摄像机五套(标项十四)。包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以及相关的技术培训等,并提供不少于一年免费售后现场技术服务。详见《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和《询价采购文件》。
  4、合格的应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企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为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相关项目建设和实施的经验,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5、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6、获取采购文件:已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可以登录“中国杭州”门户网站、杭州财税网、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杭州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按照本公告第6、7条之方式获取标书的应标文件),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需按本公告第7条要求前往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采购文件。
  7、领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11年11月8日至2011年11月16日上午10时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杭州市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楼市民之家3楼4号窗口)。
  (3)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等(均需加盖公章)。
  8、应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与地点:2011年11月16日上午11时前;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杭州市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楼市民之家3楼4号窗口)。
  9、联系方式: 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联系人:黄薇 ;联系电话:0571-85085029。
                                       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