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临海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受临海市广播电视台委托,,就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光放大器等器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厂商或合格代理商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光放大器等器材采购
采购单位(采购人):临海市广播电视台
采购规模及内容概述:
标包一:1550nm直调光发(10db):31只;1550nm光放大器(23db):75只;
标包二:1550nm光平台:3只;双路光接收机:18只;
标包三:进口外调制光发射机:1只。(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采购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
采购标段数: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货期:订货单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完成订货单上载明的供货内容。
该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
2) 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为100万元及以上;
3) 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其注册资本金50万元及以上,且所投产品制造商(或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为100万元及以上;
4) 具备入网检测报告;
5) 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制造商或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代理授权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应具备的其它条件:
供应商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
本项目无须报名,符合要求的注册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交至台州市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参加投标的必要条件,但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不代表其具有投标资格的充分条件),售后不退。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11年11月29日 09:00时前,到临海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注册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无法下载请及时联系台州市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也可持《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到台州市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
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标包一:8000元;标包二:2000元;标包三:1000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转帐、现金、电汇或汇票。
投标保证金提交地点:临海市招投标中心。(开户名:临海市招投标中心;开户行:临海市工商银行;账号:1207021109200112818。招投标中心财务咨询电话:0576-85280673)。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9日 09:00时(采用汇票时一般需要三天才能到帐,请各投标人提前汇入)。
投标人在上款截止时间范围前(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必须早于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向临海市招投标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经确认已收入该专户并到中心开具发票后方可转入投标人的的投标保证金(任何项目,无须注明项目等信息)。
6.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1年11月29日 08:00时至2011年11月29日 09:00时持《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临海市l办事大厅三楼开标室(临海市凯歌路6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接受投标文件的条件:1、已办理《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2、注册帐户中有足够的可自由支配的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
7.开标
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9日 09:00时。
开标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办事大厅三楼开标室(临海市凯歌路6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国临海网站、临海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
9.其他说明
10、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台州市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三楼招标代理窗口
联系人:姚晓珍
电话:0576-85155851 传真:0576-85155851 邮编:317000
电子邮件:
开户名:台州市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账号:
采购人:临海市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0576-89366289
日期 2011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