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台州市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临海市广播电视台委托,就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光放大器等器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TZYS-201113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包一:1550nm直调光发(10db):31只;1550nm光放大器(23db):75只;
标包二:1550nm光平台:3只;双路光接收机:18只;
标包三:进口外调制光发射机:1只。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采购标包数: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货期:订货单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完成订货单上载明的供货内容。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
2)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为100万元及以上;
3)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其注册资本金50万元及以上,且所投产品制造商(或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为100万元及以上;
4)具备入网检测报告;
5)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制造商或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代理授权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本项目无需报名,只要临海市招投标中心注册的普通用户均可自行下载。
采购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交至台州市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参加投标的必要条件,但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不代表其具有投标资格的充分条件),开标时带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11年11月29日 9:00时前,注册用户可登陆帐户后到临海市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lhztb.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也可到代理机构处购买)。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1年11月29日 08:00时至2011年11月29日 09:00时。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三楼开标室(临海市凯歌路6号)(持IC卡提交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9日 09:00
八、开标地点:浙江省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三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包一:8000元;标包二:2000元;标包三:1000元。
交付方式:网上银行转帐、现金、电汇
投标保证金提交地点:临海市招投标中心。(开户名:临海市招投标中心;开户行:临海市工商银行;账号:1207021109200112818。招投标中心财务咨询电话:0576-85280673)。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9日 09:00时(采用汇票时一般需要三天才能到帐,请各投标人提前汇入)。
在上款截止时间范围前(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必须早于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向临海市招投标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收入该专户,并到临海市招投标中心开具发票后方可转入投标人的(任何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无须注明项目等信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市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三楼招标代理窗口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0576-85155851
传真:0576-8515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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