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的委托,就其对苏州高新区监控系统五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请有意参加竞标的企业自谈判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到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3楼)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现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谈判内容:苏州高新区监控系统五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二、项目概述及采购要求:
、《苏州高新区监控系统五期建设工程》方案另附,确认投标的,可向苏州市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电子文本,本方案使用仅限于本监理谈判,供应商不得用于其他方面。
2、谈判要求
监理单位要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省、市信息项目建设监理的有关文件及规范等的要求,协助建设方做好项目监理工作,完成整个项目,负责整个项目的全程监理,并做好项目竣工后的服务。采用先进、科学和适合本项目特点和项目管理技巧等手段,对项目的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控制和协调,对项目的建设方案、设备购置、技术培训和系统集成等方面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进行全面的控制,对项目合同的执行、项目文档资料等进行管理,从而使本项目“按期、保质、高效、节约”地完成。
监理单位在项目中将建设单位委托,代表建设方的利益,保护投资、控制质量、确保进度,依据合同及设计方案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公正地对待承建方,协调建设方和承建方的关系,最终圆满完成项目建设。
1)监理范围和内容要求:
监理范围包括苏州高新区监控系统五期建设工程从方案优化、谈判、采购、实施、测试、试运行至竣工验收的各阶段全过程监理。
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各个阶段详细的监理工作目标、监理工作依据、监理工作制度,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应包括:
(1)协助设备采购
(2)协助项目实施
(3)竣工验收与技术培训检查
(4)质保期售后服务监督保障
(5)协调
(6)技术支撑工作
(7)质量、进度、资金、变更控制
(8)人员管理
(9)合同管理
(10)文档管理
(11)系统安全管理
(12)知识产权管理
(13)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
2)监理各阶段主要目标:
监理工作应分为项目实施、验收和质保期三个阶段,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应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要求,督促项目承建单位按时保质完成项目的建设工作。
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监理目标
审核项目实施计划,合理控制项目进度;
。
项目验收阶段的主要监理目标
,出具检测报告;
对系统进行试运行情况记录、测试,对问题责成承建方解决,并进行二次监测,最终提交业主试运行情况报告;
促使项目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承建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协助业主组织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
督促、审核项目承建单位向业主单位按时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和相关文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承建单位的系统详细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用户手册、系统维护手册、系统配件清单等完整的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文档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各两套;项目监理单位各阶段监理工作中形成的技术资料和相关文档。
组织项目整体移交,报送业主支付项目款项的依据。
(3)质保期阶段的主要监理目标
技术培训的监理;
各设备、系统、软件、项目的保修和技术支持的质量监理。
3)监理工作小组要求:
投标单位须针对本监理项目专门成立监理工作组。
项目实施期间,根据采购方的合理需要,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方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监理人员进行调换。
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所有成员名单、各成员工作业绩。投标单位至少保证1-2名工程师实施现场,其它工程师随叫随到。
监理实施人员现场服务要求:
设备和材料到场验货阶段:
主要设备进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相关的监理工程师到场参与清点、检验。
材料、辅材等进场:相关的监理工程师到场参与清点、检验。
实施阶段: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工作安排会议、协调会议及半个月一次的例会,进行必要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其他的监理工程师在各自专业的项目施工时到场监理。
测试阶段: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必要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其他的监理工程师在各自专业的项目测试时到场监理。
验收阶段: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均到现场。
4)项目监理实施要求:
本项目实施地点在苏州高新区。投标方应建立本项目实施过程的组织方式、日常工作管理方式、日常计划管理方式及质量保障控制手段。
监理公司投入的检测设备、工具应满足项目监理需求。
投标方应保证准备提交或提交的全部提交物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投标方应保证,如果其提交物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投标方已经获得权利人的适当授权。投标方应进一步保证,采购方使用其提交物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投标方应当使采购方免于承担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并赔偿采购方由此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损失。
三、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临时)资质;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领取谈判文件,完全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7投标人需具备完善可靠的售后服务体系,投标人在苏州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3.8必须具有实施监控系统监理的成功案例;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在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上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服务期限:苏州高新区监控系统五期建设工程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与工程建设周期同步。)
五、谈判响应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3、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监理(临时)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投标人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6、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
7、其它有关资格证明及人员等证明文件;
8、 投标报价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9、技术标:
①投标方案和需求解答等综合说明
②监理机构组织方案
③监理大纲:本工程就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监理措施及目标
④有关承诺:由于监理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资金、安全、工期拖延等问题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的承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对项目有关规范管理的承诺;何时介入本项目、介入的程度以及项目竣工后的服务等承诺。
⑤投标人在监理等方面的优势陈述及对本工程项目合理化建议等。
10、监理项目工作人员安排计划
11、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注明:谈判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邀请函编号;
12、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装订并进行密封。密封带的封皮上写明谈判编号、采购人名称、招
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在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及投标单位公章。
注:上述各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及制作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谈判日期及地点:
2011年11月17日上午9:30在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进行谈判。谈判达成协议发出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七、谈判采购程序及方式:
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携带谈判文件、保证金收据及身份证明准时参加,过时作弃权处理。
1、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谈判文件、保证金收据原件及身份证明原件按本次谈判文件
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并递交谈判文件,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能准时参加开标,或未能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其谈判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由谈判投标商抽签决定谈判秩序,并分别进行谈判。
3、谈判小组审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此响应文件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
4、投标商代表介绍工作组织实施方案、人员配置及专家提问;
5、进行价格商讨、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商讨、人员配置商讨,
6、投标商单位最终报价;(在采购预算内,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7、谈判小组经过与投标商一轮的谈判根据谈判投标商的承诺、工作组织实施方案、人员配置合理性和投标商的最终报价(在最后一个供应商谈判完后十五分钟内交纳承诺函,如未按上述时间交纳的承诺函将作为自动放弃此次谈判)进行综合评定。
8、由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参加本次谈判采购的其它投标商。
9、发出成交通知书;
10、签定合同。
八、谈判参加人员及谈判小组的组成:
谈判组成人员由采购单位代表、专家评委、招标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代表组成;
九、费用及结算:
1、合同签订后30天,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苏州高新区监控系统五期建设工程竣工,甲方经验收合格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90%;苏州高新区监控系统五期建设工程经审计后七个工作日内凭验收单及发票由采购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
十、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满足业主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十一、其它
1、中标单位除应为监理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外,还应为其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
2、乙方应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并配备一定的劳动保护必需品以供职工使用。
3、乙方履约保证金在签订本合同前交至甲方财务部,履约保证金可采用支票、银行汇票。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经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后即生效。
十三、附则
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2、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
3、合同附件: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投标方在投标过程中所作的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四、综合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单独制作《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谈判报价所报内容包括在承包期内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如响应单位成交,采购方应按成交额的0.6%向本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3、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应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4、响应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司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公司的书面材料为准。
十五、联系方式:
(一)招标代理机构:
1、 联系电话:(0512)65201419 2、 传真:(0512)65208591 联系人:辛伟
3、 联系地址: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
(二)采购单位:
1、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5862522977
十六、政府采购监督电话:68268538 68615855
苏州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T:68251888-1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