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吴忠市广播电视台及宁夏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 ,对其所需的摄像机项目及监控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省内外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 吴政采(公开) [2011]059、060号
二、项目名称:宁夏吴忠市广播电视台摄像机项目及宁夏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监控项目
三、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宁夏吴忠市广播电视台摄像机项目
第二标段:宁夏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监控项目
四、付款方式:第一标段:货物验收合格后付70%,三个月后付20%,余款一年后付清。
第二标段:合同签定后,先预付合同金额的10%;安装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80%;验收后6个月内,付清余款。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企业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六、供应商资格初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报名期限内将下列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送到采购中心,外地供应商可发传真,预审资格合格后,无偿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第二标段投标供应商须有安防登记备案证
七、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1月9日至2011年11月28日下午6:00时止(节假日不办公)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11年11月29日下午2:30 (14:30)。
九、开标时间、地点及其联系方式:
时间:2011年11月29日下午2:30时 (14:30)
地点:宁夏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厅
联系人: 余丽华 史仙蓉
电 话:0953-2011093(传真) 0953-2010601
二0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