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资质: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有效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企业经济实力强,具备完成所要投标项目的能力。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正本或副本);
2、营业执照具有该项目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必须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3、具备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4、投标指定产品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能提供优质售后服务承诺书;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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