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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局“农村广播电视设备器材”项目

2011-11-1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行政区划: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
公告标题: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北政采招(2011)141号北川羌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局“农村广播电视设备器材”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北政采招(2011)141号
公告日期:2011-11-09 16:28:21
采购人:北川羌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局
供应商资格要求:2.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2投标人如不是制造厂家必须获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电缆、接续盒、终端盒,1550nm光发射机、1550nm光放大器、放大器、供电器、仪器);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即要求投标人是具有设计、制造或代理招标范围内产品的能力的厂商和系统集成商。 2.8投标人提供的电缆、1550nm光发射机、1550nm光放大器、放大器、供电器等应获得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书》。 2.9投标人提供的接续盒、终端盒应获得泰尔认证中心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信息产业部有线通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测试报告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10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2.12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2.13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据实报价,所报的每种规格设备的价格要与价值一致。 每包价格不得高于本招标文件公布的最高控制价,高于最高控制价的视为废标。 ③单独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理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不需密封),供开标现场核实投标委托代理人身份时使用;如果不能提供此项资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开始日期:0000-00-00 00:00:00
投标截止日期:2011-12-07 14:00:00
投标地点:绵阳市财政大楼13楼11号采购大厅(绵阳市安昌路35号)
开标日期:2011-12-07 14:00:00
开标地点:绵阳市财政大楼13楼11号采购大厅(绵阳市安昌路35号)
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0816-4821580(罗先生)
包1描述:同轴电缆
包1采购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局
包1技术指标:同轴电缆
包2描述:干线放大器外供电设备
包2采购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局
包2技术指标:干线放大器外供电设备
包3描述:光发射机及放大器
包3采购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局
包3技术指标:光发射机及放大器
包4描述:接续盒等
包4采购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局
包4技术指标:接续盒等
包5描述:光分路器等
包5采购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局
包5技术指标:光分路器等
包6描述:UPS电源
包6采购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局
包6技术指标:UPS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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