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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设备、大邑县课堂多媒体系统及艺体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2011-11-11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
     
 预审公告标题:
大邑县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设备、大邑县课堂多媒体系统及艺体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预审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大邑县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设备及大邑县课堂多媒体系统及艺体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DYZCZ2011-030
 公告发布时间:
2011年11月10日15时27分
 行政区划:
成都市-大邑县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采购包个数:
2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
 采购内容:
 本次招标分为2个包,第1包为大邑县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设备,第2包为大邑县课堂多媒体系统及艺体信息化设备,具体商务要求、技术要求、配置表,请下载附件后仔细阅读
 申请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第1包:大邑县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设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具有有效(2010年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注册资金≥6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非本地(成都市行政辖区)投标人须在本地(成都市行政辖区)具有固定的专业维修人员的售后服务网点。

第2包:大邑县课堂多媒体系统及艺体信息化设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具有有效(2010年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国家信产部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投标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非本地(成都市行政辖区)投标人须在本地(成都市行政辖区)具有固定的专业维修人员的售后服务网点。
 公示截至时间:
 2011年11月17日17时0分
 联系人/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大邑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大邑县箭道街21号(一楼)
邮 编:611330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28-88212148
 其它内容:
 
 备    注:
 
 附    件:
 采购公告: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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