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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黎明职业大学演播室灯光音响等设备及服务采购的公告

2011-11-1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黎明职业大学(采购人)的委托,对演播室灯光音响等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YFCG201110275

2.委托单位:黎明职业大学

3.采购单位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902295

4.委托单位地址:泉州市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项目及数量:合同号A演播室灯光音响设备,合同号B:摄像设备(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7.投标人资格

7.1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

7.2合同号A投标人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专业场馆委员会核发的专业音响、专业灯光二级或以上设计施工资质。

7.3合同号A为保证能及时响应需求和售后服务,福建省以外供应商须委托在泉州地区具有相同设计施工资质的公司进行售后服务;

7.4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7.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9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8.《采购文件》的获取: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即日起,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按下述地址到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领取(或邮寄)《采购文件》。每个合同号每份文件人民币2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1259:00(北京时间)

10.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11.本次采购项目设定最高采购限价。本次采购项目的最高采购限价在20111128日下午530时前(北京时间)在网上公布,请各投标人注意,超过最高采购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4.《采购文件》备索。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电话:(0595)2298871828131778   

传真:(0595)22195078

联系人:尤小姐、林先生

E-mail:yfcg2988718@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号:152300100100077663

收款人: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O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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