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公司:
受苏州市立达中学校的委托,我公司对其拟采购的弱电增补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A、合格谈判供应商的一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正品产品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B、合格谈判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1.合格的谈判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请各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备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二、领取谈判文件信息:
领取谈判文件时间:自谈判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2011年 11月21 日每天上午9:00--下午16:30(节假日例外)
领取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666号和基广场441室
三、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1年 11 月 23 日上午9:00-9:30
接收截止时间:2011年 11 月 23 日上午9:30
开 标 时 间:2011年 11 月 23 日上午9:30
谈 判 地 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东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四、 保证金
保证金截至时间:2011年11月 22日上午11:00止(以到账为准,拒收本票、支票、汇票)
具 体 金 额 :人民币贰仟圆整 (¥2000.00)
交 纳 账 户:苏州隆华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89060154800000617
开 户 银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注:谈判保证金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谈判文件指定帐户。(谈判保证金以到帐为准,拒绝现金、支票及汇票,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谈判人名称、标号、金额
五、联系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隆华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东路666号和基广场441室
联 系 电 话:0512-65816778
传 真:0512-65815343
联 系 人:赵晓燕、吾胜英
采购单位:苏州市立达中学校
联 系 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13092602590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按谈判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苏州隆华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