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编号:ZFCZZB-2011108 (2011台财购计[043]号)
招标项目内容: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州第三十六中学教学多媒体设备及课桌椅采购项目
2、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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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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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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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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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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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数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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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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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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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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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多媒体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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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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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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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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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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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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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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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钢课桌椅(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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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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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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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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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高限价:本次招标货物设有最高限价,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579500元,合同包二最高限价24300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1-11-15至2011-12-01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313室
6、项目联系人:刘秋燕
联系电话:83738636 传真:83738636
7、投标人资格:
7.1(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3、根据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财库{2004}185号文件、财库{2010}102号文的规定,空调、计算机、打印机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是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并附上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方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4、投标人所提供服务器远程维护软件需出具该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所投展示台、中控、液晶投影机需获得国家强制3C认证(制造商名称与生产企业名称必须一致,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其中液晶投影机需提供样机演示(时间为:3分钟),并提供彩页参数证明(附厂家盖章证明彩页真实性)
6、投标人须提供 双人位课桌椅一套,样品规格;桌1200×400×760mm、椅440×450×840mm,颜色为灰白色,未提供样品者或提供的样品与要求不符者投标文件将拒绝接受。
7、投标人所投电脑提供MTBF(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 ≥20万小时认证证书复印件
8、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含证明,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文件),若需要年检的,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年检,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件应具有年检的记录,否则视为无效。
9、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授权函),并提供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注: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未符合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8、投标截标时间:2011-12-07上午09:00 (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1-12-07上午09:00 (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11、纸质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12、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1514 0142 1000 0263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三坊七巷支行
中标服务费账户:开户名称: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1402 2251 0960 0006 58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路支行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01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