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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交通诱导屏、交通信号灯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1-11-16 来源:浙江金华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永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电子警察、交通诱导屏、交通信号灯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YKCG2011-GK-103、104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项目预算:标段一电子警察:495万元;标段二交通诱导屏:100万元;标段三交通信号灯:130万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段一:①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具备的条件,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供货、服务能力,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通过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②投标人具有建设部(厅)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具备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三级资质或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基础通信和增值通信业务许可证的运营商,并且投标人必须是运营商在永康本地设有分(支)公司。
 
    标段二:①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以上、②具有建设部(厅)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基础通信和增值通信业务许可证的运营商,并且投标人必须是运营商在永康本地设有分(支)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具备的条件,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供货、服务能力。
 
    标段三:①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以上,②企业经营范围具有交通设施或交通信号灯安装,具备省建设厅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具备的条件,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供货、服务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1年11月10日至2011年11月2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永康市金城路518号八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2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1月30日 09:30
 
六、投标地点:永康市金城路518号八楼
 
七、开标时间:2011年11月30日 09:30
 
八、开标地点:永康市金城路518号八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段一伍万元,标段二、三各壹万元。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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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经年检合格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永康市金城路518号八楼
 
    联系人:杨玉兰、朱震
 
    联系电话:0579-89295177、89295179
 
    传真:0579-89295177
 
    采购人:永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周健康         电话: 0579-87166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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