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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统计局网络升级及音响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1-11-17 来源:湖北政府采购网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统计局的委托,对武汉市统计局网络升级及音响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代理,经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竞标。
一、项目编号:WHJT-ZH-2011-3271;
二、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采购内容:武汉市统计局网络升级及音响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88.2万元整,人民币捌拾捌万贰仟元整;

 

 

序号
说明
内容
数量(台)
预算金额
技术要求
1
A包
网络升级
5台
¥65.5万
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
核心交换机
1台
3
不间断电源
1台
4
消防系统
1套
5
机房专用空调
1台
6
网络运行KVM
1套
7
B包
音响设备
小会议室音响设备
1套
¥22.7万
8
大会议室音响设备
1套
三、供应商资格及资质要求如下:
A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2.     供应商必须在武汉市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
3.     供应商必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三级(含)以上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
4.     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三级(含)以上消防专业承包资质;完工后要求提供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报告;
5.     供应商必须具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6.     供应商必须提供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7.     供应商具有在二年内类似项目业绩,以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8.     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B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2.     供应商必须在武汉市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
3.     供应商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能履行本次采购的经济实力;
4.     供应商必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     供应商必须提供原厂的生产许可证及节能环保证明材料;
6.     供应商具有在二年内类似项目业绩,以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7.     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     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2011年11月15日起,每天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请携带上述第三条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1楼101室报名、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11年11月22日下午14:30时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406室。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2011年11月22日下午14:30时在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
七、联 系 人:李响、赵雪莉
联系电话:027-82794909、82774315
    真:027-82776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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