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监控中心机房、监控大厅改造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环境信息中心的委托,对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监控中心机房、监控大厅改造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11115HG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监控中心机房、监控大厅改造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689.8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包组内容:机房、监控大厅改造设备及相关服务
2、数量:一项,包括装修工程,UPS及配电、照明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空调及新风系统,机房综合布线系统,机房安保系统,KVM监控系统,综合监控系统,气体消防系统。具体数量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3、采购预算:人民币689.88万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将考虑对省环保厅数据中心机房的内部进行拆除,改造包括装修、UPS及供配电、照明、精密空调、防雷接地、机房综合布线、机柜及PDU、KVM监控、机房安保、机房环境监控、气体消防系统及设备搬迁等方面,通过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机房环境来服务于机房,保证其长期、安全、有效地运转,并达到便于管理的要求。对二层配电室、负一层UPS室及监控大厅进行装修改造其中还包括控制室及设备间。投标单位需对二楼数据中心机房及地下一层UPS配电室进行设计。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5、交货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6、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仅专业工程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分包。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或开办)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采购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任一时间的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如有异议,由供应商负责举证)。
3、供应商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
4、供应商具有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5、投标人如非主要设备(主要设备指精密空调、配电柜、机柜、UPS、综合布线)生产厂家,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的。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11月17日起至2011年11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7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9楼904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12月7日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9楼904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111-301F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集中采购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电话:020-6279 1615
传真:020-8330 9916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大厅
邮编:510030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市北京路支行
帐号:3602000929200337661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环境信息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龙口西路213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20-8753 3121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