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生活区视频监控系统及新机场卡口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一级资质或备案证,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2008年8月1日至今,投标人必须具有单项工程造价不低于1500万元的视频监控项目(或类似弱电项目)的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或验收报告复印件(合同签订日期或验收报告日期在2008年8月1日或以后);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若证书要求附加其他资料方为继续有效的,须按要求附加其他资料),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不是该项目的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及其任何附属机构。
10.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投标人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署名投诉。
12.有关此次公开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招标单位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业 主: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 |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
地 址: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82号 |
电话:86 20 87768198 |
电话:86 20 86128677、86128081 |
传真:86 20 87673286 |
传真:86 20 86659023 |
联系人:李海津、孔仕丰 |
联系人:陈祥云、张辉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