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东阳市财政局【2011】1365、1584号确认书 批准,现就东阳市环境保护局噪声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XDYCG2011-109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 购 内 容 | 数量 | 规格及技术要求 |
1 | P16室外双基色显示屏 | 6块 | 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
2 | 全天候噪声监测仪 | 6台 | |
3 | 通信模块 | 6块 | |
4 | 软件系统 | 1套 | |
5 | 基础施工及配套工程 | 6处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供应商注册资金为100万元(含)以上;
3、本项目不得转包,谢绝联合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集中发售:
1.发售时间: 2011 年11月 18 日至 2011 年12月8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00 。
2.发售地点: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人民路279号二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300 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反馈单”原件和复印件;
4.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陆仟元整 。
投标方应于2011年12月8日下午16时前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入账为准,(如用汇票需请提前提交,以款项入账为准,投标人在填写汇款单时须做到与以下提供的帐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帐户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东阳支行
帐 号:1208040009049061431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1年 12月9 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市人民路222号)10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1年12月9 日上午9时30分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市人民路222号)十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开标会议携带资料要求:
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参加开标会议的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二、招标文件及报名表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东阳市政府采购网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十三、业务咨询: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钱喜信
联系电话:0579-86690005 传真:0579-86690066
东阳市环境保护局联系人:潘伟刚 联系电话:0579-86640679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东阳市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0579-86662682
东 阳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