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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设备、笔记本电脑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11-11-22 来源:江西招标信息网采购

受采购人委托,我公司现就监控设备、笔记本电脑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编号:NKHY2011-DD003

(二)项目内容: 详见《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

(三)投标人须知:

1、询价文件的购买: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1月24日15:00前(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南康市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标书工本费100元/本,标书售后不退。

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 年 11月 24日(星期四)下午15:00(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康市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已在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年金的各投标人,请提供缴费证明),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人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一个月后无息退回。

3、投标人可选择品目投标,每个品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该投标将视为无效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报价仅限于人民币,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投标人的报价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否则不予授标。

4、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并随机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序列号及其他相关的资料。报价人需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体参投产品技术参数;如有技术偏离,则必须不低于招标方的技术参数要求,未附具体参数以无效标处理。

5、质保期按生产厂家统一标准执行(若采购人另有要求,以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中内容为准)。

6、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二天内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

7、交货地点和时间: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人或按合同约定。

8、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并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9、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由县财政局付款。

10、投标文件包括:

①承诺书;②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③偏离表、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正本1本,副本1本,投标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投标文件密封及制作不规范,不予受理。

12、确定中标供应商由询价小组进行。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上分品目确定中标供应商。如果出现服务、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

13、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14、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咨询南康市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南康市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 系 人:郭源 联系电话:0797-8719344 传    真:0797-8712955 电子邮箱:nkhydy@sina.com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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