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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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政采招(2011)147号“电子办公及监控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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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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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办公及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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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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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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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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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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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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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政采招(2011)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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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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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3日9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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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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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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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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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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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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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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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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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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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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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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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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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包一、包二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2.1.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1.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包三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2.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运营的公司合格投标人。 2.2.2为保证项目实施的连续性和安全性,投标单位注册资金应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2.3投标单位应具备四川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运营资质证》叁级及以上资质。 2.2.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3.注意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2)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须据实报价,所报的每种规格货物的价格要与价值一致; ②每包价格不得高于本招标文件公布的最高控制价,高于最高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③单独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理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不需密封),供开标现场核实投标委托代理人身份时使用;如果不能提供此项资料,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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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发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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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购买。
二、购买招标文件时现场交验: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运营资质证》叁级及以上资质(包三),同时提供加盖鲜章的全套资料复印件;委托授权书或者介绍信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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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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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2日-11月29日17:00(节假日和本中心外出工作时间除外),来时请带上U盘拷贝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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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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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份人民币¥300元 (招标文件售出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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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发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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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临时办公点(北川新县城:北川羌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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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区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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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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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6日14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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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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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财政大楼13楼11号采购大厅(绵阳市安昌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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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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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6日14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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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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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财政大楼13楼11号采购大厅(绵阳市安昌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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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答疑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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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答疑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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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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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4821580(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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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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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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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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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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