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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气象局气象预警中心投影展示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11-11-2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气象局委托,对气象预警中心投影展示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0851-1161GZ61B975,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1年11月23日至2011年11月29日五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161GZ61B975

  3. 项目名称:气象预警中心投影展示系统项目

  4. 项目类型:服务类

  5. 采购服务内容、工期及最高限价:

采购服务内容 工期 最高限价
气象预警中心投影展示系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 人民币30万元

  注: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2 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6.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1月23日-2011年12月13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7.3.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7.3.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3.3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7.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1年12月14日 14:00~ 14:3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1年12月14日14:30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0.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气象局

  联系人电话:020-8767 7235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福今路6号

  1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23楼

  联系人:荣先生

  联系方式:020-8765 1688-31

  邮政编码:510075

  电邮:inf@chinapsp.cn

  传真:020-8765 1698

  网址: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6838

  13. 购买招标文件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东环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7787 0188 0000 44524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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