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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1-11-2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为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ZZDZB-11-A252H)采购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或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摄影摄像器材

参数详见

招标文件

1

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交货,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

用户方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设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合格投标人指:

1)       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

2)       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且所投主要设备(摄像机设备)获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的供应商(如代理商需提供有效代理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3)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

4)       投标人在广东省内有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证明文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5)       参加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0811至本项目公告之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不在相关处罚期间

6)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

3、 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4、 招标文件于2011   11       23    日至2011   12      12   日(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AM9:30时至11:30时,PM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 投标文件于2011    12        14    PM14:00时至14: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书出席开标仪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后才接受在投标截止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6兹定于2011    12      14    PM14:30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kkmall 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公开开标。

7、 洽购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请于2011  12     13   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

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号)

电话:0755-82786028      82786018/82786038-807     

传真:0755-82786028

联系人:小姐    小姐

保证金联系人:女士    0755-82786038/82786018-802

网址:http://www.ccgp.gov.cn

          http://www.szzfcg.cn

          http://www.szzdz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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