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山西省灵石县文物保护管理所的委托就灵石县博物馆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销售采购所需的货物,且有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灵政采【2011】107号
二、项目名称:灵石县博物馆监控系统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1、室内红外网络半球摄像机21台、存储普通服务器1台、网络存储3台、硬盘48块、交换机3台等及辅件配套安装调试(预算价:421000元)。
2、交货安装调试时间及地点:在签订合同后20日内全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货安装调试地点:甲方指定。
五、资质要求:
(一)、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1-7项(并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1、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2、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范围必须载明所有采购的货物);
4、税务登记证;
5、公安系统颁发的“安防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
6、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系统集成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
7、经销商提供生产企业对本项目的主要产品授权书,主要产品:网络半球摄像机、网络存储。
(二)、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单独携带以上2-7项证件原件供评委审核,如缺项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七、标书售价:300元。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
九、开标时间、地点:
十、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灵石县政府采购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一、对本项目的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地址: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九层
邮政编码:031300
联系电话:0354-7618815(兼传真)
联 系 人:郭先生、王先生
汇款地址:开户行:灵石县联社新建街分社
户 名:灵石县财政局
账 号:36014501030000000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