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公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公告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就公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文件编号:QC[2011]053-GK12号
二、招标项目:公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四个路口、一个卡口、一个平台)
三、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五、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清丰县综合楼政府采购中心113房间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七、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清丰县综合楼九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
九、开标地点:清丰县综合楼九楼会议室。
十、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招标项目制造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2、投标人具有系统集成资质或建筑智能化资质。
3、投标单位必须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质。
4、主要投标产品具有公安部技术检测报告;
5、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安全技术防范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建筑智能化资质等原件(另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XX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交纳10000元投标保证金,未收到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
十一、联系人:张团杰 联系电话:0393-7219107
户国华 联系电话:13303937166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