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单位委托,勉县政府采购中心拟对勉县财政局机房改造及视频监控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投标条件、具备承担能力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单位:勉县财政局
二、项目名称:勉县财政局机房改造及视频监控工程
三、项目编号:勉政采MZC【2011】411号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有关行政管理机构批准,具有经销、代理招标项目所需设备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投标人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
2、具有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报名时提供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印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网络系统核心产品(核心交换机、IBM服务器、网络安全、视频监控、UPS及电池设备)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原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开标前提供原件,连带授权及复印件无效。无该授权,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4、具有履行采购项目所需的长期优质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五、报名购买标书时须提供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红印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公司介绍信;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
3、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从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
六、招标文件发售
日期:2011年12月2日-2011年12月3日。
地点:勉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售价:人民币100元/份(不办理邮购)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招标时间:2011年12月8日9:30时
八、投标地点:勉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九、招标组织机构: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佘亚丽 电话:(0916)8652016
十、现场勘查地点:勉县财政局
联系人:何花 电话:(0916)8652079
现场勘查日期:2011年12月2-3日。
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