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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直行政事业性单位投影机协议供货资格招标公告

2011-11-30 来源:广东中山市政府采购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市直行政事业性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2012-2013年度中山市市直行政事业性单位投影机协议供货资格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请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1年11月29日至2011年12月5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内容:

  (1) 招标编号:GMTC113ZZHG0657JO

  (2) 招标内容:2012-2013年度中山市市直行政事业性单位投影机的协议供货资格。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二、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设备制造商或其中国总代理商或华南地区总代理商或省级总代理商。

  (3) 投标人如果是总代理商,必须取得所投设备品牌制造商出具的投标授权书。

  (4) 每个品牌只允许有一名投标人,每名投标人必须推荐不少于3名中山地区协议供应商参与投标。中山地区协议供应商可在各镇区设置若干联络供应商参加投标。

  (5) 2008至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6) 中山地区协议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在中山市范围内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

  2) 具有品牌制造商或省级以上(含省级)总代理商的合法授权;

  3) 2008至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4) 投标人不能同时作为协议供应商。

  (7)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时间:2011年11月29日至2011年12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

  (2) 获取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3) 招标文件价格: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购买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四、 答疑会具体安排:

  (1) 答疑时间:2011年12月13日上午10:30;

  (2) 答疑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3) 各潜在投标人在2011年12月12日下午5:30前将有关问题以书面形式(传真0760-88383654及电子邮件0760163@163.com)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

  五、 投标人必须提交金额为(人民币)5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 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七、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12月20日下午2:30~3:00

  (2)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0日下午3:00

  (3) 开标时间:2011年12月20日下午3:00

  (4) 开标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八、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梁先生

  地 址:中山市兴中道63号,中山市财政局大楼一楼

  邮 编:528403

  电 话:0760-88266155

  传 真:0760-8826621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联 系 人:邝先生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邮 编:528403

  电 话:0760-88238369,13902599998

  传 真:0760-88383654

  电 子 邮 箱:0760163@163.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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