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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安防监控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1-11-30 来源:杭州市财政局市区县采购

  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采购机构,就“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安防监控系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XHZFCG-2011-Y-84

  2、项目名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安防监控系统工程建设项目。

  3、招标内容: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安防监控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包括:设备供货、施工安装、系统集成、技术培训,并提供不少于3年7*24小时的售后免费现场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设备集成、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提供建筑智能化三级及三级以上资信等级证书,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近三年内类似项目成功实施经验(需提供合同或终验报告复印件实例证明),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具有主要投标货物的产品经销代理证书或持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书和服务承诺书(特别授权书也可以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服务承诺书中须有原厂商对售后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限的确认。

  (4)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在杭州市区设有投标设备的售后服务机构,对故障能在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现场;4小时内排除故障。

  (5)谢绝联合投标。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资格审验及领取标书时间:2011年11月29日至2011年12月7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7、领取标书地点:杭州市竞舟路228号(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办公室)。必须到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未在本采购中心登记备案而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响应文件)。 

  8、领取标书时必须携带通过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复印件,建筑智能化三级及三级以上资信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主要投标货物的产品经销代理证书或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书和服务承诺书,类似成功项目实例(需提供合同或终验报告)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携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

   9、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1年12月20日上午9时整,地点:杭州市竞舟路228号(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业务受理室)。 

  10、开标时间与地点:2011年12月20日上午9时整,地点:杭州市竞舟路228号(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

  11、联系方式: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联系人:郭建会 ,联系电话:0571-88497888,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赵义明,联系电话:0571-88156329、传真:0571-88156329;

  

  

  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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