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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森林公安局“视频编辑工作站、视频会议采集卡等设备”采购

2011-12-0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丽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丽江市森林公安局的委托,对丽江市森林公安局 “视频编辑工作站视频会议采集卡等设备”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丽江市森林公安局“视频编辑工作站、视频会议采集卡等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JZ20110016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四、采购内容:“视频编辑工作站、视频会议采集卡等设备”(配置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日期地点及要求:

1、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数内,要求中标单位提供完所有设备。

3、所有设备三年上门保修。

五、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5、投资单位必须具有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1 年12月 1 日至2011年 12月5 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七、谈判文件售价:15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符合要求的生产商或供应商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丽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查询和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谈判文件发售地址:丽江市财政局三楼 丽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11年12月7日上午08 :20 -- 08:40时(北京时间)。

十、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2月7日上午 08 :40 时(北京时间)。

十一、谈判文件递交地点:丽江市财政局三楼 丽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谈判开始时间:2011年12月7日上午09 :00时(北京时间)。

十三、谈判地点:丽江市财政局三楼 政府采购中心。

十四、谈判文件购买联系人:联系人:李光晴

联系电话:电 话:0888- 5168147

传 真:0888-5161378

十五、采购人:丽江市森林公安局

联系人:于亚东

联系电话:0888―5189702

十六、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丽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名称:丽江市财政局

开 户 行:建行丽江古城支行

银 行 账 号:53001746138050211225

办公电话:0888-5168147

地 址:丽江市财政局三楼政府采购中心

丽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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