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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教育局校园安全监控设备及安装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1-12-02 来源:吉林长春市政府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教育局机关 委托,对 长春市教育局机关校园安全监控设备及安装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教育局机关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教育局机关校园安全监控设备及安装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1-10-2734-Z01  
计划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2011-10-2734-Z01 2000000 0 0 20000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1 年 12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1 年 12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1 年 12 月 26 日 16 时 0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1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1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1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长春市教育局校园安全监控设备及安装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市教育局   南关区平泉路667号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开工半个月后预付50%,验收合格后支付45%,一年后一周内支付5%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十四、售后服务:1、质保三年; 2、质保期内免费7*24小时上门服务; 3、要求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 4、在设备出现故障后24小时无法修复的,需提供同档次备用机;5、质保期内提供每个月巡检一次,需要用户确认单,少提供一个学校罚款500元。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2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张华宇 电话:88779603
马驰 电话:88779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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