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201111192云南省地方税务局投影机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受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云南省地方税务局投影机设备购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YC201111192;
2.2招标内容:采购清单如下,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1
项目:遥控激光鼠标笔
单位:3
数量:个
序号:2
项目:投影机
单位:1
数量:台
序号:3
项目:投影机
单位:1
数量:台
序号:4
项目:投影机
单位:1
数量:台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上述产品整体进行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完毕。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2)具有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为本项目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6楼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合同处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
4.3外地汇款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在银行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招标编号、邮箱地址、联系人、传真及手机号码。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汇款后2日内以电子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3日09时00分,地点为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2楼开标厅3号。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2楼开标厅3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杨勉彭智华
联系电话:0871-36494803649315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省招标采购局
联系人:胡建昆 华静昆
联系电话:0871-5300229 5360725
传真:0871-5300229
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6楼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合同处
邮政编码:65010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西市区支行
账号:2502016019026311003
201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