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招标人)委托,就无锡主站305、309机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无锡主站305、309机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招标编号:JITC-1105WI1465)
具体包括机房地板、配电系统、接地网、桥架和综合布线系统的设计、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及技术服务。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所在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投标人注册资金须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认证,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必须至少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相关部委颁发的①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智能化专业施工壹级资质等同于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②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
5) 投标人具有自
6)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与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2年的劳动用工关系(必须提供劳动用工合同及社保证明)。
7) 投标人为本项目购置的货物(含:机房地板、桥架、机柜、电缆、综合布线配件等)必须提供货物制造商的授权函。
8)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0) 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参与同一包。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2011年12月2日至2011年12月9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南京市西康路7号611室,北京市石景山区远洋山水小区28栋2单元901室。
售 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EMS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四、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请投标人派代表于
联系人:蒋继伟,电话:0510-85993322-1203,马继燕,电话:13912350464。
五、招标文件澄清要求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2月8日中午12:00。
递交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处。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12月23日下午14: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马山十里明珠堤10号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无锡主站机房大楼223会议室。
代理机构: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611室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人:孙烨 叶逢春 宋航
联系电话:025-83323838 833240905
传真:025-86269093 83240905
电子邮件:yac009@hotmail.com 611zxf@163.com
开户银行(人民币):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北京西路支行
帐号(人民币):077090182600023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