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说明:
昆 明 市 市 级 政 府 采 购
“昆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2-2013年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规定,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受采购人代理昆明市财政局的委托,对 “昆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2-2013年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相应供货资质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此次招标活动由昆明市明信公证处进行全程司法公证。
一、项目编号:昆采公2011112058
二、项目名称:昆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2-2013年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
三、招标内容:2012-2013年昆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年度资金预算50万元以内、下列十五个包所包含的办公自动化设备。
第一包:台式计算机
第二包:便携式计算机
第五包:路由器
第六包:计算机通用软件(财务软件、防病毒软件等)
第八包:复印机
第九包:传真机
第十包:相机
第十三包:速印一体机
第十四包:扫描仪
第十五包:碎纸机
招标范围包括:招标产品及其配备件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投报要求:投标人可以全部投报,也可以部分投报,但必须以“包”为单位。
四、供应商的确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以“包”为单位,按照品牌确定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并由各中标供应商指定3-5家本地授权经销商。
五、交货时间和地点:供需双方在签订《昆明市市级政府采购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合同》时确定。
六、协议供货时限: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七、对投标人(生产商或生产商授权的经销商)的要求:
1.生产商或生产商授权的经销商资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2.商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环保等标准。
3.生产商或生产商授权的经销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家或生产制造厂家授权的经销商,除国内确无生产能力的产品投标人可不受生产地域要求的限制所述情况外,投标产品必须在中国生产。
4.投标生产商或经销商还必须提供近期(半年内)国家法定质量检验部门对其生产或经销的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国家规定需要质量检验的)。
5.投标人必须有投标产品的生产、供应或实施能力,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在昆明地区有经销代理商,能提供足量现货,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及商业信誉,能提供送货上门服务。
6.能满足采购人订单订货或现货挑选等方式购买办公自动化设备,确保采购人需求并能提供正式发票。经销商应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如有残缺和其他质量问题要包退换。
7.要求中标经销商每季度终了5日内向昆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及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报送上一季度行政事业单位采购设备清单(包括单位名称、设备品种、数量及金额),同时于每季度的首月5日内向上述两部门提供相应设备市场价格的相关资料。
8.供应商需提供其经销网点的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号码。
八、索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2 月 2日―2011年12 月 21日17:00,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索取招标文件地点: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510室
十、索取招标文件:每份150 元(不办理邮购,电子文档请自带U盘拷贝),售出概不退回。
联系人:冯素娟
联系电话:(0871)3130833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1年12 月22 日10:30(北京时间)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2 月22 日11:00(北京时间)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四、开标时间:2011年12 月22 日11:00(北京时间)
十五、开标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六、项目组织:陈一凡 付力群
联系电话:(0871)3132166
十七、采购人:昆明市财政局
联系人:李勇 杨�
联系电话:(0871)3522761
十八、监督单位:昆明市财政局 电话:(0871)3544951
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871)3121371
(此处此部分完)
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 月 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