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治安视频监控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1B069)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党政办公室的委托,对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治安视频监控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1B069)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PZH011B069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治安视频监控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本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535290元;预算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价格、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培训费、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超出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数量 |
质保期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治安视频监控 |
详见技术要求 |
1项 |
整个项目(包含所有参投软硬件设备)质保期不少于一年;参投设备制造商售后质保期超过一年的,需按照制造商统一的售后质保期限提供质保服务。 |
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五、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分支机构;
3、应具备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应具备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或以上)资质以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护资质三级(或以上);
5、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关于文件公示:现将该项目文件(采购编号:PZH011B069,可点击附件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1年12月5日至2011年12月9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12月5日起至2011年12月9日期间(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请带原件校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
5、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6、提供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或以上)资质以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护资质三级(或以上);
收款单位: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汕头分行阳光支行
银行帐号:2003040819100014165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1年12月27日下午3时30分(3: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二楼。
十一、开标时间:2011年12月27日下午3时30分。
十二、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二楼。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党政办公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5760122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