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一期设备
项目编号:BDACGZX-2011-015
采购人名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26号院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3号(老管委会小红楼)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内容概述: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一家供应商建设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一期。中标供应商须自行采购相关设备、软件,并完成集成工作,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自动监测设备需要实现对3家重点废气监控企业排放的特征污染因子(氨、氯气、氯化氢、氟化氢、苯、甲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及温度、压力、流量)的有效连续自动监测;实现对11家重点废水监控企业排放的水污染因子(COD、氨氮、悬浮物、pH、总砷、总汞、流量)的有效连续自动监测,(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
注: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本项目紫外光谱分析仪、红外光谱分析仪、总砷自动在线监测仪、总汞自动在线监测仪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用途:污染源监测
报名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定;
合格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主要在线监测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如为代理商授权,则须同时提供该代理商的代理资格证明文件)
注:
(1)如果制造商或代理商委托、授权其他单位参加竞标,则委托人不得参加竞标。
(2)主要在线监测设备指紫外光谱分析仪、红外光谱分析仪、COD自动在线监测仪、氨氮自动在线监测仪、总砷自动在线监测仪、总汞自动在线监测仪
2、投标人提供的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设备如为进口设备须获得德国TUV认证或美国EPA认证或英国Mcert认证等国际知名认证。
3、投标人提供的COD自动在线监测仪和氨氮自动在线监测仪须获得国家环保部产品认证。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资料:(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所有资质文件,资料不齐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具有有效年检);
(2)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招标文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一并归档备案。
投标保证金:¥100,000元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3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2018室(老管委会小红楼,地铁亦庄线万源街站A1出口向西500米)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通过报名时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
答疑时间:2011年12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答疑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开标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1年12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评分因素:价格30分;技术方案42分(设备选型,参数偏离,项目组织实施计划、校准及运行维护方案、人员配备等);同类项目业绩10分;质保及服务承诺4分;企业综合实力8分;培训方案2分;响应程度4分。
项目联系人:仲婉青、刘琦
联系方式:010-67889863 010-67881492(传真)
电子邮箱:BDAZFCG@126.com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交通图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1 年12月 6 日